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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5-09-17 08:28:31 打印 字号: | |
  泽州县辖区面积2023平方公里,下辖14镇3乡,633个行政村,52.6万人。泽州县法院现内设机构24个,在职干警职工126人,党组成员11人,党员93人,法官54人。在职干警中,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105人,专科学历18人,高中学历3人。全院平均每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各类案件约2500件,审结率保持在96%以上,执结率维持在75%左右,调解、撤诉率稳定在70%以上。

                                               院内内设机构部门及其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政务;组织安排本院各种会议和院领导的公务活动;组织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电、保密工作;负责秘书、机要工作;负责本院的信息编辑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公布司法裁判文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本院的密码管理和保密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接待工作。负责本院财务、装备、诉讼费、囯有资产等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本院(含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家资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院通信、计算机网络、办公现代化等司法科学技术的规划、技术标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本院队伍的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本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抓好本院队伍建设;指导管理本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奖励工作,按权限审批、呈报记功、评模、表彰事项,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负责本院法官的考试、考核、等级评定与晋升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衔的呈报工作;协助编制部门管理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本院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工资、福利、辞退等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及职称评定工作;负责调查掌握本院审判工作动态;研究有关法院工作全局性的方针、政策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本院报告、讲话等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办理审判委员会事务;总结审判经验;负责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新闻记者的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各种宣传资料的积累、编辑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宜。

   (三)立案庭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审査应由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对本院的各类上诉案件进行登记和移送;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对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负责应由本院受理的其它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及调解;对立案阶段提出的管辖异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核算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处理来信来访(其中: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来访,由有关审判庭接待处理);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对审限跟踪督办。负责案件合议、审委会研究案件及庭审速录工作,整理装订案件,编制审结案件报表;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监督指导书记员工作。

   (四)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杈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第一审案件;负责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的审理和报批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五)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一审案件;负责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的审理(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审理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

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 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它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审判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杈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办理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指导人民法庭的工作。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第一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办事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办理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八)民事审判第三庭

    审判第一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竟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第一审信用证案件;办理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九)行政审判庭

    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审查处理立案庭移送的行政再审案件;办理行政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十)审判监督庭

    审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应当再审的刑事、民事案件;审理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再审案件; 办理再审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十一)执行局

    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会同行政审判庭执行需本院执行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组织本院统一的执行行动,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突发的暴力抗法事件;负责本院委托外地法院和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批转、督办、协调工作;办理巿中院指定由本院执行的执行案件;办理其他执行工作相关事宜。

  (十二)司法警察大队

    领导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完成警卫机关安全、警卫法庭、提押人犯、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案件、协助执行死刑任务;负责拟制本院司法警察执勤、训练、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意见,并组织实施;主管本院警械、武器装备管理、警用标志发放及警风、警纪纠察工作;组织指导本院司法警察队伍的业务培训;警卫本院法庭,依法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押送、看管人犯,维护审判秩序;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事业单位及其职能

  (一)泽州县人民法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依法行使对审判信息的保密、审判流程的管理、司法报表的统计、庭审的电子举证系统、庭审供稿系统、庭审现场速录、监控、案卷信息化管理,保障办公、审判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办公的现代化、信输的数字化。

  (二)泽州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机关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泽州县人民法院案件档案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1、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2、标准化法官审判业绩考评;3、实施案件质量评查,查找案件质量差错问题;4、提出案件质量评价等级和追究质量差错责任人的建议意见;5、管理案件评查卷宗材料,按规定提供评查案件的注意情况信息。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