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不见面的调解
一次不握手的言和......
在疫情防控期间
泽州法院在线调解却未停歇
案 情 简 介
2018年4月15日,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5000元并约定月利息2分,李某用支付宝转账方式转给王某5000元。
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李某多次催要,王某仍未归还,无奈诉至人民法院。
调 解 过 程
为推动诉前调解工作稳步进行,及时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拿到此案后,承办法官梁聂露多次电话+短信联系当事人,双方电话都处于通话状态却无人接听。
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并征求他们意愿,调解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联系法官和特邀调解员。
几天之内双方当事人先后联系承办法官,并详述了案件整个过程,也都通过微信截图出示了相关证据,双方当事人都希望能够尽快解决纠纷。
调 解 结 果
2月27日王某同意按约定数额和利息还款,但因为疫情阻隔不能立即兑现,对此李某表示充分理解,最后约定分两次付清,疫情过后到法院先支付部分欠款,同时签署调解协议。
泽州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纠纷化解并重理念,通过“线上”调解方式,在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妥善处理完毕。
承办法官发自肺腑的说:
“疫情期间,我们无法像无数医护人员一样投身在第一线,但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我们都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越是关键时期越要挺身而出,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自己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