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泽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建立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及定期学习计划,每隔周的周五定为学习活动日,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交流活动。3月5日,在党组成员、副院长门三安的主持下,2021年度第一次学习拉开序幕,由刑事审判庭庭长张树平作为授课人,组织全庭人员学习了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晋城市公安局、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刑事审判庭庭长张树平依据《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和市中院等四部门《关于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我院《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审理规程》的征求意见稿,全体参会人员对该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积极提出意见或建议。
近年来,新类型刑事案件频发,犯罪呈现出手段科技智能化、行为疑难复杂化等特点,加之刑事法律新旧更迭,为更好的适应当前形势,泽州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建立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有利于提升办案人员处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和增强法官理论知识储备,同时不断规范案件程序性事项,做好各个审判环节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