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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法院执行局八项便民措施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1-06-07 10:09:36 打印 字号: | |

  泽州法院执行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执行工作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让执行案件办理更加阳光、便捷、高效、规范,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新举措,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将泽州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服务工作举措公布如下:


  一执行案件实行“繁简分流”


  泽州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案件实行 “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创新性地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了“快执团队”,实行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的办案模式,并形成了“六快”的快执经验,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开启“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


  我院在立案庭和执行服务中心大厅醒目的位置张贴“阳光执行”程序的推广海报,详细介绍该软件的使用方法及功能,申请执行人通过“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可向执行法官留言、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执行过程更加阳光、透明、公开。


  三执行财产线索核实


  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具体、明确的,我院执行局在3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在1日内调查核实,经核实,财产线索确实的,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四执行案件查询及材料收转


  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进展情况的,执行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可登录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并告知当事人案件执行情况。特殊情况不能当场答复的,可预留当事人联系电话或加其微信及时予以回复。当事人可通过执行服务中心向执行法官递交相关材料,接待人员收取后应及时转交承办人办理。


  五申请恢复执行材料审核


  对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执行人若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可向执行服务中心提供材料申请恢复执行,审核属实的,立即恢复执行。


  六执行案款及时发放


  我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的立案申请时,便向申请执行人送达“接受执行款银行账号承诺书”,让申请执行人提供银行账号,执行款到账后,直接将案款转入申请执行人指定的账号。


  七执行信访接待


  为畅通执行申诉渠道,有效化解涉执信访矛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院在执行服务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专门的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执行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处理。


  八执行司法救助


  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因债权不能实现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马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