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中,共有物分割类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往往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涉案亲属较多,甚至追溯几代人,亲情与利益并存,矛盾缘由错综复杂,一旦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如能妥善化解,将会进一步加深巩固亲情关系。
对人民法官而言,司法为民,不仅是份工作,也是一份艺术,他需要丰富的办案经验,也需要谦和良善的生活智慧。近期,泽州法院张祥太法官以“情”“理”“法”交融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七兄弟姐妹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上书“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
案件情况
本案系一起因祖辈遗留房产拆迁安置补偿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原、被告系同母异父兄妹,原告亲生父母去世时遗留的房产本应按其遗嘱由兄弟姐妹七人共同继承,但在后续的拆迁安置补偿中,因农村重男轻女的陋习观念,加之因日常生活琐事,沟通不畅、宿怨累积等缘由,原告未能如愿以偿,遂将同母异父的哥哥告上法庭。
案件处理
承办法官接案后,认真翻阅案卷,详细分析案情,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因案涉继承,尚需征询或追加其他姊妹五人,因此将会使多人涉诉,极可能引发更多更大不必要的纷争。考虑到原、被告系兄妹关系,法官便着重从法律与亲情的角度出发,采用调解或和解的方式化解争端。
为此,承办法官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等调解方式,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协商并在未正式追加其他姊妹五人为当事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调解平台,先行通知其到场,参与协商沟通,兄弟姐妹七人,你一言,我一语,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各自发挥自己的长处,叙伦理,话亲情,谈包容,释前嫌。
法官巧借当事人亲属这一庞大阵容与优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最终促使当事人偃息怒火、温情相待,促使这起“对簿公堂”的家庭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签署和解协议,撤诉处理,并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半月内补偿安置到位。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的及时妥善化解,不仅未引发更大更多的纷争,反而促使七兄弟姐妹敞开心扉,化释前嫌,促进了整个大家庭的和睦团结。
案件启示
建设文明家庭、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不仅是百姓的朴素普遍的价值追求,也是《民法典》倡导的法治精神。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始终秉持为民情怀,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倾力倾心以司法智慧和力量推动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建设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