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绿水青山间 书写法治时代“生态卷”
作者:徐祎环  发布时间:2024-06-06 09:23:47 打印 字号: | |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了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6·5”环境日来临之际,泽州法院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热情,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与法同行 守望成长




  在六一儿童节的尾声与第5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泽州法院干警走进了南村镇浪井小学,为广大师生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普法宣讲活动,在寓教于乐中激发小学生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课堂上,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锐锐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向同学们讲解了“6·5”环境日的由来、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小学生们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同时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小例子,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民法典》中涉及环保的小知识转化为环保意识,启发同学们从生活中去发现、从司法角度去感受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鼓励同学们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节约水资源、节约用电、绿色出行、养成绿色生活好习惯,争当环境保护小卫士。



  此次进校园活动,旨在引导同学们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把环境保护理念贯穿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让生态环保之花盛开在校园。


共筑绿色梦 环保我先行 


  6月4日,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环境资源法庭门口开展了“6·5”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挂有环境保护宣传横幅,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过往群众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等与世界环境日相关的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形成环境保护自觉。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让群众认识到环境对地球的重要性,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真正深入人心。同时,进一步促进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了解,有效地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环保理念。


  此次环保之旅,泽州法院的环境卫士们依托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全方位开展了系列环保普法宣传活动,普及了生态文明理念,提高了公众爱护环境的意识,营造了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远山皆有情”。美丽中国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总体目标已明确。


  那么,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减塑捡塑:减少使用塑料制品,随手捡拾塑料垃圾,时刻为环保助力;

  节约用电:关闭长明灯,合理设置空调温度,轻松享受低碳生活;

  节约用水:一水多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让资源利用更高效;

  节约粮食:每节约1kg米饭可减少2.7kg碳排放,光盘行动从每个人做起;

  做好垃圾分类:做好垃圾分类有助资源回收,让我们一起变废为宝;

  绿色出行减少排放:非必要时,可选择公用交通工具、电动车、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出行引领绿色生活新风尚;

  合理用餐,杜绝浪费:充分认识餐饮浪费的严重性、珍惜粮食的必要性,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和粮食危机意识,使“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成为我们的自觉行为。


  让我们一起努力,

  让绿水青山的底色更亮,

  让金山银山的成色更足,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建成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

 
责任编辑:马颖